6月4日,《诗刊》社发布声明称,近日,该社接到作者投诉:有不法分子通过微信视频号等渠道,公开宣称付费即可代为在《诗刊》发表稿件。经该社编辑以投稿人身份与对方沟通核实,对方自称是某“论文代发公司”工作人员,实则通过虚构“内部发稿渠道”骗取作者钱财。该社编辑固定相关证据后兰州股票配资,已第一时间向属地派出所报案。

《诗刊》社编辑固定相关证据后,于6月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麦子店派出所报案。
《诗刊》社表示,警方还建议已实际转账、遭受经济损失的作者,携带证据前往本人属地派出所报案。


为避免更多作者上当受骗,《诗刊》社发布严正声明称,该社从未委托任何机构、个人对外承揽“付费发表”业务。凡声称代理《诗刊》发稿、拥有“内部指标”“合作渠道”等表述,均与《诗刊》社无任何隶属或合作关系,相关承诺全部虚假无效。
《诗刊》创刊于1957年,系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主办的国家级诗歌刊物。所有稿件一律凭作品质量评审录用,不存在“花钱保发表”“加急刊发”等任何收费通道。稿件一经刊发,即向作者支付稿酬并寄送样刊。任何以“花钱上《诗刊》”为名目的宣传,均属诈骗。

《诗刊》社还在声明中指出,如已有作者遭受财产损失,请立即对诈骗分子账号主页、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宣传截图等进行取证,并前往本人属地公安机关报案。也请广大读者朋友提高警惕,不轻信、不传播未经官方确认的“发稿渠道”。
配资网站(来源 北京青年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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